人力资源处、党委教师工作部从高校人力资源的战略管理、开发与运营管理以及基础性人事管理三个层面入手,以师德师风建设为引领,将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融入人才队伍建设全过程,致力于建立一支德才兼备、结构合理、效率显著和有国际竞争力,能承担创建国内一流、国际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重任的高水平师资队伍。具体职责如下:
1、牵头贯彻落实国家、教育部、教育厅、学校关于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决策和部署,制定相关规划;开展全校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。
2、牵头开展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,建立健全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建设长效机制。
3、牵头负责人才引进、聘用、资格认定、考核晋升、评奖评优等环节的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的综合考察与把关。
4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才人事工作的总体方针、政策和法规,研究制定人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,拟定有关人才人事管理的规章制度。
5、负责全校人力资源配置和规划。
6、协助机构编制委员会负责校内机构设置与调整。
7、负责岗位设置与管理;考核与考勤;人员合同管理。
8、负责人才引进和招聘。
9、负责国家、省、市各类人才项目的组织申报。
10、负责全校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岗位分级;科职干部聘任与管理;职员职级的聘任与晋升;工人考工定级。
11、提供教职工职业发展与业务提升的进修与培训;出国(境)选派与管理。
12、负责研究制定博士后招收、培养和管理的相关政策,负责组织博士后科学基金的申报及管理;负责组织博士后流动站的申报和管理。
13、负责全校养老保险并轨改革;落实教职工薪酬福利待遇;负责教职工的社会保险及其相关业务;落实离退休人员的生活待遇。
14、负责学校人才、人事、劳资及人才人事信息的建设与及维护。
15、完成上级和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