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国有资产管理处是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,统筹学校各类国有资产管理。
2、负责学校各类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工作,包括对学校所有土地、房屋等固定资产,学校专利权、商标权等无形资产在内的所有资产的产权管理。
3、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审核登记、报废处置等工作。
4、负责学校各类资产使用的监督检查、绩效考核以及闲置资产调拨等工作。
5、负责学校各类经营性资产及对外投资(含出资企业)的监督管理工作,确保学校资产的保值增值。
6、学校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。